第1396章 治人治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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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真话的人,你说得不错。

    眼下朝中反对者不少,换以往吾必安步当车,但眼下时不我待。

    ” 孙承宗道:“师相,坊间流传恩师欲变法革除积弊,先是火耗归公,再摊丁入亩,最后官绅一体当差,一体纳粮。

    ” 林延潮神色一动:“何人所言?” “沈四明身旁那些浙籍官员那边传出来的。

    ” “果真如此。

    ”林延潮冷笑,沈一贯果真使下作手段中伤自己。

     “师相若提出火耗归公,必遭到官员与读书人们的反对!学生为师相计,还请三思。

    ” 林延潮看向孙承宗道:“你的话仆明白,不用再说了。

    ” 孙承宗见林延潮露出逐客之意,只能告退。

    他走到门外,回头见林延潮以指叩桌,凝眉沉思。

     这一刻孙承宗突然想起了,他第一次至林延潮门上时情景。

    那一天雪下得很大,他于落魄之时投奔林延潮,得之收容。

    这一刻十几年的师生之情涌上心头。

     孙承宗眼眶里泛起热泪回身入内,决然道:“若师相心意已决,学生……愿与师相共同进退。

    ” 林延潮闻言一愣,随即笑了笑,转身走向墙边存放公文的红柜。

     林延潮取出一书来交给孙承宗道:“此书乃我入阁三年执政的经验所谈,尽述国家的弊端,如何治理根除,如何循序渐进都写在里面了。

    ” “师相……” 林延潮摆了摆手道:“自仆入阁之日,沈四明即处心积虑要逐我而后快。

    仆大不了回乡教书,但朝堂上却不能没有人贯彻仆的主张。

    此书你拿在手里,将来吾学若不被人推翻,那么你一定用得着。

    切记廷议无论如何,你都不要说一句话,过早暴露政柄则后患无穷,切记你是当今太子的老师!” 廷议之日。

     与议官员皆聚于阙左门外。

     孙承宗心情沉重,他从这几日得知,沈四明四下散播言论,言林延潮欲大刀阔斧行变法之事。

     林延潮的手段会比当年张居正颁考成法,清丈田亩,一条鞭更狠,一举触动无数官绅的利益。

     尽管朝堂上林延潮的门生党羽众多,眼下已有不少中立官员都已支持沈一贯。

     按照惯例,廷议上议论什么事,就由哪一部的官员在主持,这一次廷议议论火耗归公,自是由户部尚书杨俊民主持。

     为何廷议要选阙左门,阙右门,因为天子御门听政在皇极门。

     天子于皇极门面南而坐,臣子面北而立。

    至明宪宗后,天子退出廷议后,文官廷议就改作面东或面西的阙左门了。

     阙左门下摆着两张公座。

     这是林延潮,沈一贯的位子。

     林延潮的公座虽侧对着百官,但却也是面南而坐,他正从容自定地喝茶,尽显文官首臣之威仪。

     沈一贯则面北而坐,二人南北对立,间隔了老远。

    至于主持廷议的户部尚书杨俊民则立在二人之间。

     除了林延潮,沈一贯,其余如杨俊民这样大员都要站着。

     而吏部尚书李戴,礼部尚书于慎行,兵部尚书宋应昌,刑部尚书萧大亨,工部尚书杨一魁,左都御史温纯,通政使林材,大理寺卿郑继之如此九卿大员也仅仅是站在檐下。

     至于言官们更必须站着参与廷议,然后还要晒太阳。

     这几年从九卿名单的变化上,也可知道沈一贯为何执意加入言官参与廷议。

     在大廷议前,气氛严肃,林延潮与沈一贯二人神情都是凝重,今日之事是二人第一次短兵相接,百官知此也有一番凝重。

     就在这时,但见一名宫里太监从远处匆匆奔来。

     这名太监向台阶上东西对坐的林延潮,沈一贯行礼道:“启禀两位老先生,闻之今日大廷议,老祖宗正好有空,故而打算来此旁听,然后再禀告皇上,不知两位老先生意下如何?” 这名宫里太监这么说完偷看林延潮,沈一贯的脸色。

     这时候谁都知道,林延潮,沈一贯之间马上就要开打了。

     田义居然在这时插了一脚。

     但见林延潮毫不犹豫道:“大臣廷议,司礼监掌印旁听,本朝从无此规矩!本辅不能破例。

    ” 沈一贯抚须道:“请转告你家老祖宗……休作此想!” 那名太监悻悻而退,林延潮,沈一贯对视一眼,都是笑了笑。

     杨俊民得了林延潮示意,当即道:“今日所议之事,诸位都各自于下派的揭贴里知晓了。

    万历银钱为地方州县阴阻,此事盖因火耗而起,皇上知有火耗之事,震怒非常……” “……钱粮火耗,原非应有之项,但自各省行一条鞭法来,相沿已有一段时日,地方官员非以此无以养廉,故姑且存之。

    以往此事都掩在盖子里,但人人都心知肚明,今日到底何去何从,我等拿到台面上说一说,最后拿出一个章程来,奏明天子。

    ” 杨俊民说完,看向林延潮,沈一贯。

     林延潮摆了摆手,示意自己不发言。

     沈一贯见林延潮不下场,心底大定,但他也不会发言,毕竟以他今时今日地位,一旦出声再遭小臣辩驳,面子何在? 两位辅臣不下场,但见礼部尚书于慎行道:“吾有一言。

    ” 杨俊民道:“大宗伯请讲!” 于慎行道:“如方才大司农所言,火耗是自一条鞭法才有,此说极为精到。

    嘉靖十年时一条鞭法,已在有些地方试行,万历九年由首辅张文忠公推广至两京十三省,朝廷税赋一律以白银计,如此也有了火耗。

    ” “朝廷用一条鞭法之意何在?乃不按实物征课,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;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,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。

    以漕粮而论,一石漕粮按离京远近,要另征三四斗轻赍银,也就是十之三四作朝廷的运输储存之费。

    ” “所谓火耗者,到底多少?实不过百之一二。

    但地方官员借火耗之名,为巧取之术,以至于代增一代,官重一官。

    如今官取十之二三,民以十三输国之十,里胥又取十之一二,民以十五输国之十。

    一句火耗,以至于官无横征之名,民却有暗害之实!” 于慎行越说愤慨之色越是溢于言表,下面官员也是跟着窃窃私语。

     兵部尚书宋应昌,刑部尚书萧大亨亦示意他有话说,杨俊民问道:“大司马,大司寇是附和还是反驳于大宗伯方才所言。

    ” 宋应昌道:“本部附之。

    ” 萧大亨则道:“本部不敢苟同。

    ” 杨俊民道:“那请大司寇讲!” 却说林延潮以次辅行首辅之事后,在主持廷议时定下了规矩。

     这规矩参考于罗伯特议事规则,其中重要有两点。

     首先所有问答都在发言者与主持人之间互动,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。

    因为辩论时,正反一旦对掐,很容易形成为杠而杠的局面,最后成为骂战,比谁的声音大或争到最后一句,无益于会议进程。

     其次第一个人发言后,下面发言之人需向主持人表明其立场赞同或反对,反对者先发言。

    如此达到意见的平衡,避免陷入一言堂的局面。

     此主张为九卿一致拥护后执行。

    此后廷议的决策效率大大加强,也使廷议之论更公允。

    而九卿廷议的决策,更深入得到文官阶层一致拥护,连天子也不敢轻易更改,离林延潮入阁之初提出的天子与台阁共议又更近了一步。

     但见萧大亨则道:“事出非无因,地方既有此成例,骤然更之,必生大乱。

    春秋之义,立法贵严,而责人贵宽,何也?盖因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

    ” “本部虽主司刑律,却有一言论断,古往今来,有治人,无治法。

    得人办理,则无不允协。

    不得其人,其间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法,虽条例画一,弊终难断。

    要革除弊法,唯有重选才用官,以治人为上上之道。

    当初次辅也曾言,先有治人再有治法。

    ” 萧大亨说完从容坐下,不少官员连连点头,满脸兴奋。

     林延潮看了萧大亨一眼,心底倒也有几分称许。

     杨俊民向宋应昌道:“大司马请讲。

    ” 于慎行,萧大亨一正一反后,现在轮到宋应昌出声:“大司农,方才大宗伯所言,所谓火耗不过百之一二,诚然如此,当年海忠介公为淳安令时,一两银子只收两分加耗,也就是两分耗。

    但当今地方官员却加征至多少?少则二成,多至五成,以至于一条鞭法的便民之利荡然无存。

    ” “方才大司寇所言,本部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治理天下,当尚和去同,执两用中,治人治法视时势而辨,岂可一成不变。

    法久弊生,不能不变,变之在人,人以定法。

    人治之难,难在乾坤独断。

    法治之贵,贵在大纲小纪,无法不修。

    畿甸遐荒,无微不烛。

    ” 听完宋应昌之言,杨俊民抚须道:“如大司寇,大司马所言,火耗归公乃修一条鞭法之不足,推行万历新钱所用,但地方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项。

    至于治人治法之论,不在此议,下面不必再争。

    ” 百官此刻也听得出来,于慎行,宋应昌之言,论据充分,正是事功党务实的风格。

    而萧大亨说得虽好,但只在务虚上作文章,没有落到实处。

     杨俊民询问后其余九卿或不表态或赞同,唯独大理寺卿郑继之反对宋应昌道:“从来足国之道必先足民,而足民之道在于薄赋。

    耗羡乃州县私征私派,于理不通,于法不合,若以火耗纳入正项,必有不肖官员指耗羡为正项,而于耗羡之外又事苛求,必至贻累小民。

    正项之外,更添正项,他日必至耗羡之外,更添耗羡。

    此与盘剥百姓,加征加派何异?更有纵贪之害,有违祖制。

    ” 杨俊民则道:“郑廷尉似没有看清揭贴所书,火耗归公当然不可为正项,乃州县百姓将正项与火耗一并自封投柜,由州县封柜至藩司,经户部奏销之后,再由藩司至州县。

    ” 郑继之则继续道:“纵是藩司封柜,又岂能禁州县官员耗外加耗。

    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,朝廷不明文律法,州县犹自畏惧,一旦放开则大行其道。

    ” 杨俊民笑了笑,又问何人可答。

     通政使林材起身道:“不知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