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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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就会觉得很无言,很好笑,很荒唐。

     某种程度上,或许他还会觉得这团毛绒绒的东西看上去没有平时可爱了,因为太过缠人和烦人。

     我没什么好纠缠的。

    他不要,我就不会死皮赖脸地去给,虽然我脸皮相比起我哥算是厚的了,但万幸,我是个非常识相的人。

     学会看眼色,学会根据周围的环境调整自己的表情和反应,不要做惹人嫌的事,不要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说不合时宜的话。

     这些我都很早就学会了。

    在还没和宋恒焉结婚前,我就一清二楚了。

     第二天一醒来,我就收到了宋恒焉的消息,问我能不能帮他带几件外套去他公司。

     举手之劳,也就是时间上赶了点,但我没有要拒绝他的理由。

     因为时间还早,公司里冷冷清清的,我一路走到他的办公室,敲了敲门。

     “进来。

    ” 宋恒焉的脸有点红,这是我第一眼注意到的。

    幸亏他生得美,就算这么不舒服了,也还是个病美人。

     “还好吗?” 他点点头,把几件外套接过去。

     办公室空调开得不大,也不知道他要这几件外套干什么,但那也和我没关系。

    “那我先走了。

    ” 手腕被宋恒焉拽住,他的语气几乎称得上是虚弱了,“......先别走。

    ” 看他这个病西施的模样,我也没法说“再不走我就要迟到了”这样的话。

     我坐下来,尽量收好我的信息素,因为像我这种Omega,释放信息素并不能让宋恒焉感到舒服,相反他会更加燥热不适。

     宋恒焉大概真的很难受,脑袋倚在我的肩膀上,楚楚可怜的,“头好烫。

    ” 我叹了口气,也懒得再和他计较他昨天夜不归宿的事,起身想去找个冰袋过来。

     他看着虚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