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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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一样矫健,但走路时完全不需要拐杖。

     除了腿脚有些沉重,其他地方和平时没有区别。

     要么说他是天选之子呢,身体的自愈能力果然比普通人强上一些。

    之所以白天还随身携带着拐杖,那都是装给某只炸毛怪看的。

     郝宵了解陆时宜的性格,只要把自己的弱点展示给他看,总是能够博得他的同情心。

     浇在头上的热水好像顺着毛孔灌进了脑子里,郝宵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,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,猛地甩开膀子,伸长胳膊把靠在墙边的拐杖抡了出去。

     发出声响的那一刻,门瞬间被敲了两下,郝宵“啧”了一声,脸上露出了反派般的邪恶笑容。

     混杂着淅淅沥沥的水声,他听见陆时宜在门外喊道:“郝宵你没事吧?摔了吗?” “没事儿,还活着。

    ”他扯着嗓子回,“刚刚不小心打滑了,拐杖倒了。

    ” 陆时宜没有再理他,紧接着,他听到了凳子接触地面的声音。

     学生时期不懂事,讨厌一个人的时候,就是要处处排斥他,没办法心平气和地讲话,连呼吸同一片空气都觉得浑身难受。

     陆时宜盯着地板的缝隙,想不通怎么就这么阴差阳错地和郝宵和平度过了两天的时间,这要是放在以前,可能会是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要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。

     可又回过头一想,他们现在早已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了,曾经那些幼稚的、不成熟的针锋相对,现在看来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。

     要说讨厌,就像大哥说的,其实好像也没有很讨厌,都是年少时的自尊心在作祟罢了,始终不愿被郝宵压一头。

     今天你呛我,明天我呛你,久而久之,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便积累得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 其实郝宵本质不坏,至少他没有做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