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文字杀手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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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一个“白河文学社”,天然也成了轰动一时的少年作家。

    高三时,他的一部中篇小说《我的青春我作主》被国内的一家著名少年杂志刊发,成为当年的一件文坛佳话。

    考大学时,天然也非常幸运,他被北京师范大学看中,作为特长生被中文系提前录取。

     大学四年是轻松而美好的,当不少人都在谈情说爱时,他却在苦苦钻研着学问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不是说天然还没有开窍,不解男女之间的所谓风情。

    他也有自己心中的女神,那就是班里的学习委员白莎莎。

    白莎莎是北京人,有着大都市女孩身上特有的气质。

    她身材高、皮肤细,头发乌黑、眼睛明亮,是学校公认的“校花”。

    更为难得的是她并不另眼看待像吴天然这样的外乡人,她学习努力,说话谦虚,是很多男学生的梦中情人。

    天然觉得,他和白莎莎的距离太远,他要努力奋斗,出人头地,才能和她展开公平的对话。

     大学四年,天然写的东西并不多,他主要的精力是用来读书,学校的图书馆成了他每天必泡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的涉猎范围极广,他基本上是按照开架阅览室里的图书摆放顺序阅读的。

    哲学、历史、地理、文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美术、武术、电影,甚至还有不少自然科学的普及读物,他统统加以研究。

    当然,读书还是有重点的,那就是文学。

    古今中外,各种流派,他都加以对比分析,记了30多本札记。

    他比较喜欢的作家有川端康成、茨威格、海明威、博尔赫斯、卡尔维诺、卡夫卡等人。

    当然,他最爱看的还是鲁迅的作品,整个《鲁迅全集》他在大学时就通读了两遍。

     说起《鲁迅全集》,还真和天然有缘分。

     当时,天然在读《鲁迅全集》时,还有着和伟人一样的习惯,喜欢一边阅读,一边在书上划些道道,作些记号。

    估计图书管理员早就注意到他了,但至到他就要看完最后一册时,才抓了他一个现行。

    当时的规定,划一道罚款一角。

    天然的笔迹是有特色的,无法抵赖。

    管理员是一个刚上班的黄毛丫头,工作正有热情,也真有耐心。

    从第一册查起,花了整整一天时间,从《鲁迅